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亚洲蕉叶连锁餐饮集团会员“一卡通”分至尊卡、白金卡、金卡、贵宾卡、普通客户卡五种。至尊卡特殊功能另行规定。
第二条 会员“一卡通”功能
1、宾客持会员卡在本企业各连锁酒店消费,除按规定不可打折情况(豪包标准内消费,酒水、饮料、香烟、特价菜及标准单消费)外,均可享受至尊卡8折,白金卡、金卡8.5折,贵宾卡8.8折,普通会员卡9折的优惠。
2、功能分类
(1)普通会员卡、贵宾卡、金卡:除优惠外,可在卡内储值消费;
(2)白金卡、至尊卡除可享受折扣优惠外,还可在既定的授信额度内签单消费。
第二章 申办手续
第三条 凡符合申办条件的宾客,可在本公司指定的服务点办理申办手续;
第四条 申办宾客须按规定填写申请表,认可并承诺遵守本章程的所有条款。
第三章 使用规则
第五条 持卡宾客在消费时出示此卡,可享受优惠(豪包标准内消费,酒水、饮料、香烟、特价菜及标准菜单消费除外),此卡仅限于持卡贵宾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第六条 持卡宾客在消费结算时,请于付款前出示此卡,以便进行积分积累。每消费100元将有1分的消费 积分,累计消费积分达到规定额度,可换取相应的礼品或将相应金额冲入卡中,也可返还现金(具体见酒店内海报);
第七条 原卡升级后,原有的消费累计额及消费积分终止,不再累加,原卡内的消费积分可换取相应的礼 品或将相应金额冲入卡中,也可返还现金;
第八条 本卡不得提取现金;
第九条 严禁公司内部员工持会员卡传递使用或替顾客打折,违者将追究其违规责任及经济责任。
第四章 挂失与补办
第十条 如持卡宾客遗失本公司有效会员卡,请至本公司指定的服务点,凭有效证件进行挂失,办理补卡手续,并支付工本费20元/卡;
第十一条 挂失前已造成的损失由宾客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补办后的新卡沿用原卡的有效期限及累计积分。
第五章 资料变更
第十三条 如持卡人发生变更或会员卡需要转让,应凭转让者与被转让者双方的有效证件至本酒店指定的服务点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同时变更持卡宾客档案资料。但白金卡、至尊卡不得转让。
第六章 有效期
第十四条 会员卡有效期为二年,如持卡人当年在本公司所属连锁酒店的消费累计未满3000元者,会员卡将自动失效。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会员卡的所有权属亚洲蕉叶餐饮集团有限公司,如遇持卡宾客违反本章程有关条款规定,本公司可不预先通知,即可取消其用卡资格,并收回其所持卡,追回欠款;
第十六条 对伪造、变造会员卡,使用伪造、变造、作废的会员卡,冒用他人的会员卡,恶意透支等行为,本公司有权申请司法保护,并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公司对本章程拥有最终解释权和修订权,无论持卡人是否得到通知,本章程一经修改、公布即生效;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2007年1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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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餐可享受预先安排包厢并提供两餐豪包自动升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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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人可享受餐厅提供生日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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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人可在蕉叶所属餐厅享受8折优惠。(豪包标准内消费,酒水、饮料、香烟、特价菜及标准菜单消费不予折扣)。
•可同时参加有效积分奖励。一次消费满100元可积1分,累计积分达到一定额度可换取丰富礼品或将相应金额冲入
卡中,也可返还现金(具体见各餐厅内海报);
•此卡具有消费记录功能。
•此卡具有借记(储值)功能。
•此卡具有贷记(透支)功能,最高授信额可达5000-15000元。
•本公司拥有对至尊卡的最终解释权和变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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